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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7雷厉风行的宅斗(1 / 2)

三月的天气,不冷不热,气候宜人,书房外一株玉兰花树上,雪白的玉兰花已经完全绽放,清雅的花香引得蜂儿蝶儿在花蕊间探来探去。胡敬让僮儿将躺椅摆在花树下,自己取出了养了足有三年的陶罐壶,悠然的躺在躺椅上,吸着茶水、嘴里还咿咿呀呀的唱着小曲。

“胡先生好兴致。”高囧下朝回来,见胡敬在自己书院里,怡然自得的模样,不由莞尔,“先生泡的是什么好茶?”

“就是寻常的清茶罢了。”胡敬见高囧来了,从躺椅上坐起,“元亮要来一杯吗?”

“好。”高囧知道胡敬如此行事,定是想和他长谈,让小厮泡了一壶茶后,就让侍从们都守在门口,他见胡敬手上的那只陶壶壶身光润柔腻,就知应该是他时常把玩的爱物,“先生不是一向爱用瓷杯泡茶吗?为何换了陶壶?”

胡敬笑而不语的取过一个瓷杯,从壶嘴中倒出一点茶水,推给高囧。

高囧注意到胡敬倒出的水,只有淡淡的茶色,可闻着却有一股扑鼻的茶香,“这是先生新得的好茶?”高囧问,他对茶道不算精通,只是这几年跟胡敬学了些。

“这是季慎三年前送我的陶壶,是选用义兴郡特有的一种紫泥烧制的,泡茶之时不夺茶香,因其壶壁能吸附茶气,季慎教我一天两次用好茶泡开,久而久之,便是在空壶里注入沸水也有茶香。”胡敬捻须微笑道,听了施温这话,胡敬三年间即便不用这茶壶喝茶,也是一天让小厮泡茶两次,养了三年总算养出一点茶香了。

“季慎?是陆太傅的原来的长史官吗?”高囧问。

“正是。”胡敬举起手中的陶壶道,“这陶壶处到我手中之时,平凡无奇,可经我三年摩挲后,居然有了如此光晕,可见任何事物,只要精心呵护,总会有光彩照人的一天。”

高囧听了胡敬的话,心头一动,并没有接他的话。

胡敬见高囧若有所思,轻叹了一声,“元亮,我听说乐平公主给你挑选了两位美貌温良的侍妾?”

“哦?是吗?”高囧微微一愣,他还没收到消息呢。

“莫说夫妻成亲三年不孕,便是成亲十年不孕,一朝有身孕的也不在少数,元亮不必太心急,只是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庶子的话,到也未尝不可没有。”胡敬对高囧说。

高囧嘴角微晒,“她什么时候开始如此贤惠了?”他不信这两个侍妾是乐平心甘情愿给他纳的。

胡敬见高囧如此满不在乎,眉头皱了皱,放下手中的陶壶,“元亮可知一句话,妻贤夫祸少?”

高囧颔首,“听过。”只可惜他没那个福分。

“元亮认为这句话对吗?”胡敬问。

“当然。”高囧不假思索道。

“很多人都认为这句话是对的,可我却觉得这话只对了一半。”胡敬说。

高囧执盏给胡敬续了一杯,静听胡敬的话。

“旁人都说,有了贤妻,夫君才能大展手脚,可大家哪里知道,若是没有一个好夫婿,又哪里来的好贤妻?”胡敬摇头晃脑的说。

“先生这话从何讲起?”高囧挑眉问,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新鲜的论断呢。

胡敬一笑,吸了一口茶水道:“元亮可还记得吴存?”

“前司州刺史吴存?当然记得。”高囧一笑,他连这人的祖坟都挖了,怎么可能不记得这人呢?

“不错。元亮不知道吧?吴存和我是同乡,当年吴存的岳父当五经卒史之时,还教导过我。这吴存的娘子,和我老妻说来还是好闺蜜。要说吴存的娘子,当年可是全乡都夸奖的贤惠人,吴存是家中老大,当时家中有七个兄弟姐妹,老父断了一条腿,农活都干不了,家里就要他老母亲织布为生。元亮你说,这种家世,但凡疼爱点闺女的人家,谁肯嫁?”

高囧点头,他和二娘不亲,可再不亲,他都不会让二娘跳这种火坑。

“可是吴存的娘子硬是不顾父母的反对,嫁到了吴家,操持家务、教养弟妹,还拿出嫁妆补贴老吴读书,听我老妻说,刚嫁到吴家那几年,吴存他娘子,每夜织布都要织到三更,这人啊不过三五年功夫,就看上去一下子比吴存老了五六岁不止。她生唯一的儿子的时候,她大家也生了老幺,大家年纪大了没奶水,她狠心让自己儿子喝米汤,用自己奶水喂那小叔。后来她小叔倒是长大了,娶妻生子,她儿子没满五岁就夭了。公婆重病,全是她一个人日夜伺候,吴存要名声,守了六年的孝,她跟着守了六年,最后熬坏了身体,连个孩子都没留下。”胡敬话语里满满的全是惋惜。

“可是——”高囧去打听吴存风评的时候,几乎所有人都一面倒的说吴存的娘子善妒跋扈、对妯娌不善,甚至还时常不顾场合的都大骂吴存。

“那是后来吴存做了一件猪狗不如的事!”胡敬冷哼,“这小子当上县令后,被当地一地方豪强看上,要把女儿许给他,他就想以无出为借口,想富贵易妻。”他也是自此之后,和吴存绝交了,后来吴存发妻和岳父突然暴毙,他不是没怀疑过,也派人去查探过。

只惜吴存在司州只手遮天,单凭他个人力量,不靠高家的力量根本查不了什么。他总不能让高家和文官对上,后来顾律查出吴存杀发妻、岳父,陛下盛怒之下诛杀了吴存,隔了吴存全族出仕官员的职,又流放了他继妻和继妻生的儿子,他回去和妻子说的时候,妻子还哭了一场,告慰老姐妹在天之灵。

高囧并非不通世事的官家弟子,虽说但凡知些礼数的人,都知道“贫贱之交不可忘、糟糠之妻不下堂”,可要是人人都能做到这件事,就不会那么大肆宣扬了,很多寒门出身的士子,富贵之后易妻的并不在少数。高囧见惯了不少出身的寒门士宦,在富贵发达后,抛弃原配,另选家世富贵的年轻貌美女郎为妻,把原配丢在老家,说的好听些叫离婚不离家,继续供养原配,实则是把原配关着,不让她外出闹,坏了自己名声罢了,这种事一般都是民不告、官不究。

“不过他忘了,他妻子可不是普通的大字不识一个的农夫,他岳父听说吴家如此欺人太甚后,就把女儿接回了家,同时一纸诉状告了吴存。”胡敬说,可惜他们最后还是心软了,纵虎归山,反而害了一门性命。

后来的事,胡敬不说高囧也大致能猜到了,吴家为了吴存的前途,好说好歹的把妻子接回来家,豪强的那门亲事也定是拒绝了,夫妻两人的关系也不再和睦……

胡敬对高囧道:“元亮,你看吴存,他这样的人,就算是有了贤妻,也会被他糟蹋。”

高囧失笑摇头,“先生,你说的不对,这吴存的娘子,原本就是贤妻,只是遇人不淑罢了。”

胡敬哈哈一笑,“元亮,你可以知道我那老妻,当年虽然和吴存的妻子是好友,可两人个性截然相反,我老妻大字不识一个,性子爽利的很。”

“什么?”高囧吃了一惊,他是见过胡敬娘子,温柔端庄、书画皆通,待人接物都很从容有度,很多人都认为她是胡敬的后娶的豪门之女。

“她都是随着我这些年才学会这些的。”胡敬得意洋洋,“所以我老胡这辈子教的最成功的弟子,就是我那老妻了。我们年轻的时候也不知道吵了多少次,最狠的时候,我也嚷着要休妻,可回头想想,原配就是原配,就跟茶壶盖一样,只要本身没太大的缺陷,继配再好,终究有不合适的地方。”胡敬顿了顿,“元亮,乐平公主是金枝玉叶,性子是骄纵了些,可也没什么大恶之处,就算你们做不到琴瑟和鸣,也不至于闹得相互成仇人吧?”

高元亮道:“我没和她吵过架,哪里成的了仇人?”

“就是不吵架才不好,夫妻哪有不吵架的?”胡敬语重心长道,“你们没有嫡子,就算乐平公主碍于子嗣压力,给你纳妾了,可真等庶子出生,她能真心对那庶子吗?但对你来说,庶子一样是自己的孩子,莫说虐待了,就是薄待你心里都不会不开心吧?如此以往,夫妻能不成仇人吗?”让妻子贤惠的容忍夫婿纳妾,善待夫婿庶子,就让男人不好色一样,要是都能做到,还需要有人不断叫嚷吗?

他见高元亮神色已有松动,加了最后一把火,“家和方能万事兴,男人要齐家后方能平天下,古往今来多少英雄,最后毁在美人手中?都说美人是祸水,其实都是那些人自己不修身,怪不得女子。”他感慨道,“再说家是人一生中,时间待得最久的地方,若是夫妻关系不睦,在家都要提防着,人这一辈子该有多累?既然成了夫妻,那就是一辈子生同床、死同穴的,子嗣方面可以靠妾来生,可你能和妾谈心吗?会把心里话对妾说吗?”

高元亮沉默了半晌,“那依先生的看法,我该如何是好?”

“这方面,你就要多学学仲翼了,你瞧仲翼,走到哪儿都想着安邑县主,得了什么好玩的,都给安邑县主送去,连去探望近卫,都带着安邑县主,这才是夫妻相处之道。”胡敬说,“当然,你和乐平公主一开始不能这样,但可以慢慢改善,这样的话,郎君看了也会欣慰的。”胡敬顿了顿,“元亮,若是上天注定没有嫡子,那也强求不得,但凡有一线希望,还是要以嫡子为重,不然无嫡很多时候就是乱家的根本!”

高元亮听得脸色一正,他的确相差了,原想着乐平那样,他还不稀罕她给自己生儿育女,但胡先生说的对,若是没有嫡子,他怎么对得起父亲对他殷切厚望?他朝胡敬正经的行礼:“先生,是元亮想岔了,元亮拜谢先生提点之恩。”

胡敬连忙扶住高元亮,“元亮,你能想明白就好。”胡敬轻拍他的手,“好好和乐平相处,别再让你父亲担心了。”

“我知道了。”高元亮应声。

胡敬见说通了高囧,心里松了一口气,总算不负郎君所托,宫里高后一直无子,陛下看到高太皇太后、高皇后辛苦为皇家操持的份上,不仅大力提携高家,还让元亮尚了乐平,这是皇家的恩情,高家必须惜福。作为父亲,不管是陛下还是郎君,看到自己撮合小儿女如此相敬如冰,换谁心里都不会舒服的,两人都是天之骄女、天之骄子,从小被人捧惯了,乐平不可能先低头,那就让元亮来吧,男人本就应该心胸开阔些。乐平毕竟不是常山,哪怕平日度用稍微奢靡了些,可该有的教养还是有的,也没有杖杀过任何下人,这点就足够了。

两人说话间,下人在外面通传,说是庖厨送午食来了。

胡敬顿时来了精神了,“快送进来了,也不知道中午是什么菜式。”今天早上他吃到的那几个裹了馅的蒸饼,鲜美可口,让他一反往常只有七分饱的习惯,一口气吃到了十二分饱。这两日是新妇入门,展现厨艺的时候,故高家几个主人从今天早上开始,就吃的是陆希做出来的膳食。对陆希那种她不是和高严出门了,怎么做午膳的疑问……呵呵,反正是送来的下仆说是陆希做的就好了。

高元亮对陆希的早上的朝食倒是没什么感觉,太清淡了些。

下仆打开食盒,两个红润光滑的冰糖猪肘出现在两人面前,“这是什么?”胡敬问。

“回胡郎君,这是豕肘。”下人说。

豕肉?胡敬和高囧面面相觑,时下豕肉有一股腥膻的怪味,故除了刚出生的小豕寻常家境好些的富贵人家,都不会吃豕肉,只有贫民才会吃豕。这豕肘怎么看不像是小豕,不过本着对陆家饮食的信任,胡敬还是尝了一口,“不错,肥而不腻。”也没有怪味,可他口味偏清淡,对这种大荤之物不是太感兴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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